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全域生態文明和生態大市建設提供有力制度保障,4月26日,武威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共9部分,包括總體要求、7項重點任務和組織領導。其中,7項重點任務明確了推動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24條措施和42個部門、單位的共治責任。一是健全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完善工作落實機制,明確市、縣級財政支出責任,開展目標評價考核,全力配合做好各級各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二是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全面落實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推進生產服務綠色化,提高企業治污能力和水平,完善環境治理信息公開機制。三是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強化社會監督,發揮各類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作用,提高公民環保素養。四是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完善監管體制,強化司法保障,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五是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規范環境治理市場秩序,強化環保產業支撐,探索環境治理新模式,完善價格收費機制。六是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和企業環保信用建設。七是健全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完善法規規章、環保標準,加大財稅支持,加強金融扶持力度。
《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各主體的權責,更加強化依靠市場和技術創新,更加注重調動與依靠全社會的力量,行政職責更明晰,監督考核更有力,推動環境治理體系與宏觀決策體系更加緊密結合,將有力推進我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