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做好會員會籍管理工作,根據武威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章程第四章第十五條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會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單位會員——經民政部門批準登記的從事環境保護產業活動的市級社會團體和行業性社會團體;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從事環 境保護產業的科研、設計、生產、流通和服務單位;
(二)個人會員一一從事和熱心環境保護產業工作的行業專家。
第三條 入會程序
凡符合上述會員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承認本會章程,都可提出入會申請。申請單位需填寫會員登記表,并將會員登記表 和有關材料提交協會常設機構,協會常設機構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報請常務理事會確認。申請單位自批準之日起一個月內按規定交納會費,即可成為正式會員,由協會發給會員證書。
第四條 會員單位享有武威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章程第十條規定的權利。
第五條 會員應按武威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章程第十一條規定,履行自已的義務。
第六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如決定退會,需向協會常設機構提交退會報告,并交回會員證書,協會在收到退會報告和會員證書后 注銷其會籍、會員退會后三年內,協會不接受其重新申請入會;三年后可以重新入會,按入會程序辦理手續。
第七條 本會的理事單位應推舉代表,行使本單位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該單位代表離開原單位后,其理事資格自動取消,該 理事單位應推舉新的代表,并報協會辦事機構備案。
第八條 對不遵守行規行約,不履行會員義務或從事有損于本會聲譽活動的會員,給予勸告、批評,性質嚴重的由常務理事會做出取 消會籍的決定,同時收回會員證書并在協會內通報。被取消會籍的會員單位三年內不得再申請入會。
第九條 自動退會或取消會籍的單位,如做出有損本會聲譽和利益的活動,本會保留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條 會員單位可享受以下服務:
(一)協會秘書處通過網絡或刊物,為會員單位提供環保產業發展政策、技術等信息;
(二)會員單位可在武威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網站獲得一定的免費宣傳頁面,超過免費部分會員可享受一定的優惠;同時,協會網 站可提供與企業網站的鏈接;
(三)協會為會員單位在環保產業雜志、協會網站刊登企業動態信息;
(四)幫助會員單位尋求合作伙伴(包括技術轉讓、產品代理、資金投入等)及有關信息;
(五)協助會員單位申請有關環保資質;
(六)積極組織、協助會員單位申報環保科技項目等;
(七)會員單位參加協會組織的環保展覽會、技術交流、培訓班、雜志廣告等可享受一定的優惠;
(八)受會員單位的委托,協助會員單位開展技術交流產品推廣、信息發布,為企業出謀劃策等;
(九)優先享受協會為企業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十一條 為做好與會員的聯系工作,團體會員、單位會員要指派專人與本會保持聯系,聯系人如有變化應及時通報本會;
第十二條 會員會籍工作由協會專門部門管理;
第十三條 本辦法于2019年7月21日經協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8月1日生效。原武威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會籍管理辦 法同時廢止。
第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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